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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与租户因租金问题,矛盾愈演愈烈 12家商铺再遭黄沙..

   本报讯(记者马涛)商铺换“东家”重新装修,要求店主按合同约定配合搬迁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此举遭到一楼商铺12名店主的反对。此后,12家商铺遭遇断水断电和沙堆堵门。店主们认为是新东家“强行逼迁”不成所为,新东家珠海市鸿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鸿公司)则表示对断水电并不知情,并已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报料:

  店铺门口被沙堆堵住

   昨日,晚报刊登了《地产中介凌晨大门被砸》一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店主报料称,有人将沙子堆在包括地产中介在内的多家店铺门口。

   记者随后来到香洲凤凰北天桥下原明和百货一楼处,共有十四处沙堆依次堆在12家店铺门口。其中一个沙堆上插了一个提示:“本商场因近期进行整体装修,施工期间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鸿公司示”。

   一店主说:“前天地产中介被砸门店玻璃还只能是怀疑,倒沙可说是公然阻挠店主经营。”

   当天上午,警察和行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责令该公司当天将沙堆清理掉。

  店主:

   12家店铺遭断水电

   店主们还称:“鸿公司还强行对店铺实施停水停电”。据店主们介绍,他们是原明和百货一楼的经营者,合约基本上都未到期。今年5月初,他们才得知鸿公司取得了明和百货店铺所有权,之前毫不知情。

   店主称:“5月21日,鸿公司发出通知,说是将对外立面进行装修,后又说整体改造,届时要上调租金并加收入场费。6月1日,该公司要求店主无条件搬迁,若店主想续约,租赁合同另行商谈,租金从100元/平方米涨至400元/平方米,入场费12万元。”对此,店主表示不接受。店主们认为,该公司提出交高额入场费等续约条件,实为逼店主搬迁。店主们称:“7月1日,该公司强行对店铺实施停水停电”,他们被迫购买发电机勉强进行经营。

鸿公司:

  我们未断水电是店主先违约

   昨日下午,鸿公司授权工作人员余小姐就此接受记者采访。余小姐称,该公司依法取得明和百货商铺所有权,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为提升原明和百货的整体形象,该公司曾于今年5月多次函告各店主,决定对店铺统一装修,并根据原明和百货与各承租人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通知之义务,请承租人于今年6月25日前搬迁,并与该公司办理退租或续租的相关手续。各承租人直到目前仍未能配合搬迁改造,且未按时交纳今年6月和7月的租金,已构成违约。

   余小姐称,当天早上堆沙是准备将沙运进场装修。至于断水电,余小姐解释称,“由于原明和百货迁楼时,导致楼内线路乱七八糟,并不是该公司故意断店主的水电。现工程人员也正在查找停水电的原因。”另外,公司装修后租金肯定会有所提升,但根本没证据证明店主们所说的租金上涨四倍及12万元入场费说法,具体费用公司都还没定出来。

  律师:

  建议协商解决纷争

   对此,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认为,纠纷发生是由于原东家出售时没有告之承租人,没有尊重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导致。在承租人与原东家就店铺优先购买权问题协商解决之前,原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

   林叔权建议,鸿公司可与承租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解决问题方案,以避免不必要诉讼。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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