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中的珠海

  珠海在公元前221年隶属南诲郡番禺县,汉朝隶属番禺县,晋至陈朝隶属东官郡,隋朝隶属宝安县,唐代隶属东莞县辖。当时在今山场村设立文顺乡,是香山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宋朝以后,因这里盐业和银矿业兴旺,开始在山场村设置香山镇。至绍兴二十二年(1152)设置香山县,隶属广州府,沿至元、明、清三代;明末在前山筑城池,称前山寨,既是军事要塞,又兼管澳门和前山行政、外交事务。辛亥革命以后,香山县隶属广东省。1925415日为纪念孙中山易名中山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0--1934年中山县政府设在唐家。19491030日,珠海内陆地区解放,195083日万山群岛海岛地区解放。19511月,从中山县划出鸡头角、涌口山、万山群岛、淇澳岛,从东莞县划出万顷沙、五涌、一涌、龙穴岛,从宝安县划出内伶仃、固戊、蛇口、盐田、外伶仃岛、佳蓬列岛等组成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岛管理局珠江分区,后改为珠江专区海岛管理处,隶属珠江专署。19527月,海岛管理处移交给中山县,同年10月,在唐家镇设立渔民区人民政府,管理48个大小岛屿和海湾。为加强海边防管理,发展渔农业生产,经政务院批准,于1953420日成立珠海县,由原中山、宝安、东莞县划出部分沿海地区和海岛组成,隶属粤中行署,县址设在唐家。下设一区(唐家)、二区(前山)、三区(三灶)、四区(万顷沙)1955年珠海划为边防区,设立上涌、下栅边防检查站和发边防居民证。1956年底,撤区并大乡,并将中山县的翠微、康济、造贝、下栅、官塘、东岸六个小乡划入珠海县。195810月各乡成立人民公社,不久全县成为一个大公社。19593月并入中山县。8月,成立珠海工委。19614月,恢复珠海县建制,县址设在香洲。197935日,珠海县改为省辖市建制。

  1980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在珠海设立经济特区。特区面积先是681平方公里,1983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扩大到121平方公里。19835月,斗门县划归珠海市辖。19846月,在原珠海县范围管辖区域设立香洲区,为县一级建制。以后珠海境内由广东省管辖的红旗、平沙农场划归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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